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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资摘要 | 可以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发起投诉或质疑吗?

发表时间: 2021/2/19 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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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两期的文章中我们曾经提到,如果供应商既不是潜在供应商,也不是法定的质疑与投诉发起者,是没有资格对项目发起质疑或投诉的。

         那么,像单一来源采购这种面对特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其他供应商就没有对项目提出质疑的可能性了吗?下面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规定:其他供应商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缺乏质疑资格。而质疑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其他供应商自然也不能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但其他供应商若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在得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补充论证意见后,若认为其补充论证意见依然存在问题,可以继续以异议、申诉或举报的形式向财政部门提供书面材料。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完成后,其他供应商也可就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向财政部门进行举报,由财政部门对该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也就是说: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虽然不能质疑或投诉,但其他供应商可采取异议、举报等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进行监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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